大數據產業飛速增長的時代,數據的使用滲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,它在提供數字化的便利的同時,卻也讓人們的隱私無處安放。
大多數網友都會這樣的體驗,前幾分鐘才在電商平臺上搜索一個景點,后幾分鐘就收到關于景點門票、酒店和打車服務的相關短信,剛在淘寶、京東搜索過的物品也同樣出現在拼多多的推薦中,而讓人惶恐的是,參加了某次展覽會,晚上回家打開微博和微信,信息流廣告就全部變成了展覽會上的產品。 APP過度收集個人隱私 2019年央視3·15晚會也介紹了個人隱私信息通過手機App泄露的案例。主持人現場使用一款名為“社保掌上通”的App查詢個人社保信息,一旁的網絡安全專家通過抓取分析數據包發現,查詢時,用戶的信息已被發送至一家大數據公司的服務器。
當大數據遇上精準營銷,如此的案例不勝枚舉,然而,伴隨著消費者畫像越來越清晰地呈現在企業及商家面前的背后是,各種APP拉取關系鏈,過度獲取個人信息,而獲取用戶信息的手段也花層出不窮,用戶隱私信息泄露事件也屢屢發生。 2018年11月,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《100款APP個人信息收集與隱私政策測評報告》就指出,測評的10類100款APP中,多達91款APP列出的權限存在涉嫌“越界”,即存在過度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的問題,其中中小企業的APP成為“重災區”。
在該份報告中顯示,“位置信息”、“通訊錄信息”和“手機號碼”等三種個人信息是過度收集或使用個人信息最常見的內容:100款APP中,59款App涉嫌過度收集了“位置信息”;28款、23款、22款APP涉嫌過渡收集“通訊錄信息”、“身份信息”、“手機號碼”等用戶個人信息;此外用戶的個人照片、個人財產信息、生物識別信息、工作信息、交易賬號信息、交易記錄、上網瀏覽記錄、教育信息、車輛信息以及短信信息等均存在被過度使用或收集的現象。 個人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徑包括經營者未經本人同意收集個人信息,經營者或不法分子故意泄露、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,網絡服務系統存有漏洞,不法分子通過木馬病毒、釣魚網站等手段盜取、騙取個人信息和經營者收集不必要的個人信息等。 法律仍需再完善
企業加強自律、用戶提高警惕,都是防止個人信息泄露的有效途徑,與此同時,相關法律的完善也必不可少。 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《電子商務法》已經強化了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規定。2019年3月4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,大會發言人張業遂表示,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列入本屆立法規劃,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和起草。 目前大數據隱私與應用邊界模糊,企業困惑,用戶也沒有安全感,而保護數據隱私安全,還需要企業、監管機構和立法機關共同努力,及時出臺相應的法規,只有這樣,才能促進大數據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