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央視的報道,“偷拍”這個對我們普通人來說原本比較陌生的詞匯走進了我們的視野,讓我們的日常生活又多了一件需要擔心的事情。
偷拍為什么這么猖獗,以前感覺諜戰片中的場景為什么離我們如此之近?
首先肯定是科技的發展,技術手段的成熟,部分軍用技術逐漸向民用技術過渡,肯定有一些不法分子會利用這種技術做壞事。技術沒有錯,錯的是人。
另外就是咨詢發達,以前肯定也有這類事件,只不過是傳播的效率沒有現在高。在目前信息過度傳播的時代,特別是央視老大哥已報道,各家媒體開始跟風報道,讓人感覺全國各地到處都有人在偷拍。作為我們來說不必過渡緊張,多關注本系列講解,平時多一份小心就應該沒有問題了。
還有就是法律的滯后,造成了偷拍者的有恃無恐。
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42條第六項的規定,偷窺、偷拍、竊聽、散布他人隱私的,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重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。
我國刑法目前還沒有將嚴重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直接規定為犯罪,根據罪刑法定原則,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目前還不能追究刑事責任。
加強這方面的立法,實在是刻不容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