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
網絡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,網絡空間是國家主權的必要延伸范圍,從來就不存在沒有國家主權的網絡社會,也不可能存在缺乏網絡安全的國家安全。
2015年4月21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審議了國家安全法草案。據媒體報道,二審稿為維護國家安全需要,特別增加了網絡安全、經濟安全、文化安全等相關規定。
比如,在網絡與信息安全中,二審稿增加了國家“建設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,提升網絡與信息安全保護能力”“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”的規定;同時,將“關系到國民經濟命脈”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作為國家安全的組成部分;此外,二審稿還增加了金融安全與糧食安全保障問題。這些都成為國家安全法草案的亮點。
網絡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,網絡空間是國家主權的必要延伸范圍,從來就不存在沒有國家主權的網絡社會,也不可能存在缺乏網絡安全的國家安全。
眾所周知,最初網絡技術研發目的,就在于軍事用途,后來逐漸應用到科研、民事、經濟,以及其他領域。近年互聯網技術的成熟和普及,網絡已經成為公眾生活的必需品,也是各國經濟發展的最重要的增長點。互聯網在世界范圍的普及,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國界和時空。同時,網絡的開放性與共享、共治的基本精神,也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網絡空間的主權意識。
不過,斯諾登棱鏡門事件再次說明,網絡不單純是虛擬空間,也不單純是地球村共享的信息交互平臺。只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才有可能談到積極發展的問題;只有保證網絡國家主權,才能保障國民人身財產安全。因此,新時期的國家安全法和國家網絡發展戰略,應該將“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,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”有機結合,以網絡信息化促進現代化,以網絡安全保障信息化,二者不可偏廢。
網絡安全之外,經濟安全同樣是國家安全與穩定的基石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,經濟成果保障社會穩定和百姓福祉。經濟安全不單純是市場調節和宏觀調控的問題,同樣也是保證一國經濟獨立和繁榮發展的根本所在。
二審稿將“關系到國民經濟命脈”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作為國家安全的組成部分,這是保證民族產業安全和獨立自主經濟發展模式的重要條件。歷史上和國際上,一國經濟命脈被他國把持的情形屢見不鮮。如果缺乏經濟上的獨立,也就很難談到國民安全。
當然,國家安全法中的經濟安全與開放型市場經濟應該做好協調工作。不能用確保經濟安全來為行政壟斷背書,安全與開放,安全與發展缺一不可。更重要的是,保障經濟安全,更應該通過市場規律和宏觀調控結合的方式來實現。
根據二審稿的新增規定,金融安全的重點,在于抵御區域性和國際性金融風險,糧食安全重點在于完善國家貯備糧責任機制,建立糧食預警和宏觀調控制度。
安全法重申了我國抗擊金融風險的能力和糧食安全控制問題,這一方面說明,我國作為世界最穩定發展的經濟體有能力抵御各方風險,另一方面,也體現出中國作為世界大國所要擔負的國際責任。